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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学期大阳城集团官网博士学位申请人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科研成果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4 10:30:02 阅读量: 来源:大阳城集团官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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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学期大阳城集团官网博士学位申请人

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科研成果情况公示

学术能力水平是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基本要求。根据《大阳城官方版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前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定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202369日大阳城集团官网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审查通过,建议授予以下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1151080502020,安国升,材料学;2151080503007,王占营,材料加工工程;3151080503014,王朝琴,材料加工工程;4151080503019,胡伟,材料加工工程;5171080502012,张海民,材料学;6181080502001,许佳玉,材料学;7181080503004,尚伦霖,材料加工工程;8181080592001,张军,先进高分子材料;9191080502004,陈建军,材料学;10191080502009,李树军,材料学;11191080502010,左玉婷,材料学;12191080503002,胡世文,材料加工工程;13201080501002,高华静,材料物理与化学。为严格审核程序,加强科研诚信监督,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3年春季博士学位申请人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清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有不实异议请实名按以下方式向学院反馈,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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